一把手直属专用:01056292228转800   舆论引导:01056292228转802   综合治理:01056292228转805   品牌安全与提升:01056292228转808
您当前的位置:亲稳网 > 中国亲稳 > 亲稳行业 > 亲稳医疗 >

即刻使用亲民维稳解决方案!

发掘汇报软件

使用亲民维稳全套解决方案邀请

亲稳发掘汇报系统

打造亲民维稳之格局,以便稳中求进,是每一个基层领导的光荣使命与重要责任!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不二途径!是守住已有成果的必要前提,是继续前进的必要根基!

含苯甲醇注射液说明书须注明禁用于儿童肌肉注射--亲稳舆论引导监测室
2012-07-11

  有幸在网上找到与亲民维稳有关的《含苯甲醇注射液说明书须注明禁用于儿童肌肉注射--亲稳舆论引导监测室》,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编辑整理好就发到了中国亲稳网,为了大家阅读方便。

  中新网7月11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下发通知,要求含苯甲醇的注射液说明书中必须明确标注“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未按要求修订的,一律不得上市。

  近期,国家局通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发现个别儿童使用含苯甲醇的注射液肌肉注射后出现“臀肌挛缩症”的病例报告。为保证儿童用药安全,国家局决定组织开展含苯甲醇的注射液说明书的检查。

  国家局在《关于加强苯甲醇注射液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5〕263号)中对含苯甲醇的注射液说明书已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处方中含有苯甲醇的注射液,必须在说明书上明确标注“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并要求凡使用苯甲醇作为溶媒的注射剂,其说明书必须明确标注“本品使用苯甲醇作为溶媒,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通知要求,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对辖区内企业生产的相关药品说明书进行检查,发现未按规定在说明书中标注上述内容的,要监督企业立即落实说明书修订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修订的,一律不得上市。未按规定标注上述内容的已上市药品,一律责令企业立即予以召回,并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如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国家局。

  《含苯甲醇注射液说明书须注明禁用于儿童肌肉注射--亲稳舆论引导监测室》是篇好文章,涉及到苯甲、说明书、要求、注射液、国家、注射、儿童、规定等,希望网友能有所收获。



亲稳链接:链接亲民维稳,践行稳中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