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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证券基金法修订草案--亲稳舆论引导监测室
2012-10-25

严惩基金[JiJin]违法违规 避免私募多头监管[JianGuan]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证券基金[JiJin]法修订草案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赵晓辉)拿着众多投资人的钱,基金[JiJin]管理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怎么办?惩罚力度是否足够大?私募基金[JiJin]的监管[JianGuan]究竟应该怎样才能有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证券投资基金[JiJin]法二次审议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

    修法适应财富管理的发展需要

    “修改完善基金[JiJin]法,对于老百姓个人,对于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对于民营资本进入到金融业都是非常重要的。”吴晓灵委员在审议时说。

    她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增长,老百姓需要获得财产性的收入,代客理财是一个非常广阔的领域,但没有一个统一的法规制约,对老百姓财产的保护是不利的,企业也需要通过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的市场来提升自己、发展自己。

    “这次修法在对公募基金[JiJin]加强对投资者利益保护方面,增加了许多新的规范,此外,这次修法的要点是把私募基金[JiJin]纳入本法。”吴晓灵说。

    近年来,我国私募股权基金[JiJin]有了快速的发展,但现行法律没有给予其明确的法律地位。“为了给私募基金[JiJin]以金融产品的法律地位,给私募基金[JiJin]与公募基金[JiJin]同样的税收地位,进一步规范财富管理,特别是代客资产管理,有必要修订证券投资基金[JiJin]法。”吴晓灵说。

    严惩基金[JiJin]违法违规行为

    作为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基金[JiJin]管理者,如何才能确保其规范运行不产生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这不仅仅是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更是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证券基金[JiJin]法时谈及最多的问题之一。

    “修订草案关于罚款的规定,我认为罚款数额偏低了,建议对罚款的额度作适当提高,尤其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全国人大代表杨伟程说,建议与其经常性收入或者其非法获利挂钩,罚款额可以是其收入或者非法获利的一定倍数,以提高惩戒的力度。

    这一看法得到了金硕仁委员的呼应。金硕仁认为,修订草案中部分关于基金[JiJin]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的处罚规定过轻。比如,草案第14章第137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者取消基金[JiJin]从业资格,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建议修改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取消高管资格五年,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理由是警告的处分过轻,不能起到震慑作用,通过取消高管资格五年来严肃行业纪律是十分必要的。”金硕仁说。

    针对监管[JianGuan]人员到基金[JiJin]任职的问题,方新委员认为,为使基金[JiJin]业健康发展,应该有禁业规定,建议增加一款“证券监管[JianGuan]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得担任基金[JiJin]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有效监管[JianGuan]私募基金[JiJin]

    此次基金[JiJin]法修订首次把私募基金[JiJin]纳入监管[JianGuan]范围。那么,哪些私募基金[JiJin]、私募基金[JiJin]的哪类投资活动[HuoDong]适用本法?这种安排是否能够实现有效监管[JianGuan]?

    “修订草案给人的感觉是要管理私募基金[JiJin]的证券投资活动[HuoDong],那么,还要不要追溯到前面集资活动[HuoDong]的管理?是只管投资活动[HuoDong],不管集资活动[HuoDong],还是有了证券投资活动[HuoDong]后,再管当初怎么集资的?在执行的时候怎么去做?”吕薇委员提出这样的疑问。

    这位委员还提出,现在有很多私募股权基金[JiJin]开始进行的是股权投资,不属本法,但后来上市后,就变成了有证券投资,这个过渡怎么去管,如何划分管理界线和衔接?

    关于私募基金[JiJin]的监管[JianGuan]部门,吴晓灵认为,考虑监管[JianGuan]分工应该坚持这样的理念,以提高监管[JianGuan]的效率和行政效率为目标,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金融活动[HuoDong]归口金融监管[JianGuan]部门监管[JianGuan];二是金融监管[JianGuan]部门应该实施功能监管[JianGuan],在目前尚不具备条件时,应做到同一法律关系的金融产品要按同样的原则和标准监管[JianGuan];三是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应该着眼于国家发展的全局,不要介入微观监管[JianGuan]活动[HuoDong];四是充分利用现有监管[JianGuan]资源,不要再重新构建新的金融监管[JianGuan]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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