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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务派遣员工调查:工资待遇遭多重歧视--亲稳网络舆情监控室
2012-06-19

  有幸在网上找到与亲民维稳有关的《深圳劳务派遣员工调查:工资待遇遭多重歧视--亲稳网络舆情监控室》,觉得有用就收藏了,重新调整了一下,为了大家阅读方便。

深圳劳务派遣员工调查:工资待遇遭多重歧视 找工作,还要留神黑劳务派遣公司

  晶报深度调查部记者 王志明 余彦君/文 蓝军 实习生 朱洪波/图

  自2008年劳动法实施以后,劳务派遣这种新的用工制度方兴未艾。去年发生在深圳的GUCCI“虐工”事件发生后,劳务派遣工的生存状况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今年的两会上,劳务派遣的种种怪状,也成为热议的焦点。

  半个月来,记者在采访调查中发现,不仅深圳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就连医院、学校、政府事业单位等都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劳务派遣被“滥用”,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引发的大量劳动争议,越来越多地浮出水面,记者采访了几位劳务派遣员工,听他们讲述自己的派遣工生活,他们中的不少人把自己的遭遇比作“当代包身工”。

  在银行工作却不是银行员工的阿玉:

  正式工可午休,派遣工不能

  看着楼下车来车往的大马路,阿玉眼神有些茫然,她不知自己的未来在哪个方向。

  阿玉是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深圳信用卡营销中心的初审职员,主要工作是对日常初审信用卡时发现有疑点的申请件风险排查、负责信用卡申请件的预审核工作等。虽然年纪不大,但她已被派遣到几个银行工作过,对于派遣员工的辛酸,她深有感触。

  实习结束 签约的却不是银行

  “我本来可以去内地银行做正式员工,为了有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选择来到深圳,没想到反而成为派遣员工。”回忆起自己当初的选择,阿玉有点哭笑不得。

  2009年,她大学毕业时,原本可以去当地的邮政储蓄银行成为正式员工。后来,一家股份制银行深圳分行前往学校招人,她觉得深圳更有前途,就放弃正式工,选择了来深圳。“现在,我对当初的选择有些后悔。”

  对于刚来深圳的辛苦,阿玉记忆犹深。“当时我们还没毕业,就过来这家银行实习培训。”最初4个月的实习培训,每天不停地忙碌,到手的仅有1800元工资,没有社保和医保等,理由是毕业证没有拿到之前不能签订劳务合同。“收入有限,大家租的房子比较便宜,没有空调。”忙碌的生活,加上艰苦的条件,同来的48个同学当中,陆陆续续走了一大半。

  好不容易熬到实习结束签可以合同了,阿玉发现签约单位不是银行,而是一家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她作为派遣员工派到银行信贷部工作,工资、社保也是派遣公司发放和购买。。“去年辞职时我才发现,这家人力资源公司与银行都属于一个集团。”

  正式工可午休,派遣工不能午休

  阿玉说,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员工各方面差别挺大。“首先是工资,信贷部最低级别的正式员工,工资在7000元左右,还不包括绩效和年终奖,还有房补交通等补贴,而我们的收入比他们低很多,每个月仅有4000元左右。”说到工资和待遇上的区别时,阿玉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最让人气愤的是,正式工可以午休,而我们连午休也不准,公司给的答复是岗位性质不同。”阿玉说,派遣工每年有七八个月的时间都在加班,而正式工的加班时间就比派遣员工少了很多。“派遣员工不仅收入低,而且非常忙,连恋爱的时间都没有。我们简直就是当代的包身工!”

  阿玉发现,派遣工在公司占的比例很大,信贷部门共有千余名员工,仅有300人左右是正式员工。客服部更甚,1000多员工中仅有领导是正式员工,其他全是派遣员工。

  职业上升通道几乎没有

  忙忙碌碌度过两年半,阿玉发现个人上升空间实在太小,加上工作过于劳累,阿玉选择了跳槽。正好深圳市深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招聘另一家银行的派遣员工,2011年,阿玉成为这家异地城市商业银行深圳信用卡营销中心一名初审职员。和在原来那家银行工作一样,阿玉的工资等也由人力资源公司发放,而银行按人员每月给深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管理费80元。

  这家银行的深圳信用卡营销中心员工共有50多个人,仅有老总一人是正式员工,其他的员工都是派遣工。“正式员工最低级别的年薪也有8万元。”而阿玉他们到手的工资,一年和正式员工相差三四万,还不算年终奖的差别。

  “其实我们要求不高,工作苦点累点也不要紧,只希望公司能对正式工和派遣工一视同仁,不要有歧视和分别。增加一些上升的通道与空间,让大家可以看到未来的希望。”有过两家银行派遣经历的阿玉,期待派遣公司和用工公司更加规范,这样才让大家有奋斗的动力。

  无故被辞退却得不到赔偿的赵女士:

  因为是派遣工输了官司

  劳务派遣工由于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被用工方要求加班、无理由辞退等现象很常见。派遣工的权益在受损后,维权之路非常艰辛,有的甚至不得不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纠纷,但在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间的“三角关系”中,即便是劳动仲裁,处在“夹心层”的劳动派遣工的权益也未必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今年54岁的赵女士便是这种用工制度的“受害者”。

  2007年赵女士曾在广州某乳品有限公司深圳布心家庭配送中心担任促销员。尽管她是深圳人,但这份工作,她是与河源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深圳工作,每月工资仅1507元。

  然而,在赵女士工作了1年4个月后,也就是2008年12月,她被公司无理由辞退除名。对这样的结果,赵女士难以接受,于是向劳动仲裁庭申诉,要求广州这家乳品有限公司赔偿她两个月的工资3000元,其次则是工作职业造成的强烈胃痛、腰痛等职业病的经济赔偿5000元以及其他费用累计10248.50元。

  赵女士的申诉被龙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后,进行了公开审理,但结果却令人无法接受。

  经公开审理后,劳动仲裁庭认为,赵女士与河源的人力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被派往广州某乳品有限公司深圳布心家庭配送中心担任促销员,其在职期间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由河源人力公司支付和缴纳,赵女士与河源人力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与广州某乳品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赵女士的所诉主体不适格,因此请求不予支持。

  工作4个月都签不了劳动合同的练先生:

  只能拿工资,社保一分钱都没交

  对于劳动派遣工来说,同工不同酬还只是他们辛酸遭遇的一个方面。

  实际上,劳务派遣公司拖延与派遣工的签订劳动合同,克扣社保等保障费用,也在侵犯派遣工的权益。

  6月初,记者在龙华新区采访时了解到,这里是深圳制造业的集中地之一。在深圳的制造业中,使用劳务派遣非常普遍。

  练先生便是其中的一位,他告诉记者,他在5月31日刚刚办了辞职。

  在辞职之前,他今年2月1日,来到石岩的一家大型通讯制造企业的仓库从事仓储管理工作。这家大型通讯制造企业是以员工高收入而闻名。不过,这似乎跟练先生的关系不大。因为,这个仓库其实是承包给一家国际货运公司来进行管理,发货、收货等环节均由这家承包商来处理,但这家货运公司的所有人力,又完全通过第三方人力服务公司派遣而来,他也是这家仓库中的几千名派遣员工的一员。

  “2月1日进仓库上班后,4个月的时间里,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支付工资,也就是按深圳市最低工资1500元的标准来发,再加上一些伙食补助、外宿补助等,每月拿到的工资有3000左右。”他说。

  虽然班在上,但劳务派遣公司迟迟不与练先生签订劳动合同。“我等了4个月,用人单位无论是当面、还是电话,都没有通知我去签订劳动合同。正是由于派遣公司迟迟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公司工资正常发,但社保等保障则一分都没有。”他说。

  他说,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用人第一个月结束后,就要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月开始就要支付员工双倍的工资。“按规定,公司应该补偿我1.2万元,但派遣公司对我的要求一直不予理会,虽然多次交涉,但维权非常艰难。”他说。

  为了维权,他决定辞职。6月4日,他决定到这家劳务派遣公司讨个说法。“我现在手头包括工资的流水、还有上班的加班卡都保留了,这些都可以证明我与派遣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在协商中,派遣公司并未理会我的诉求。现在惟一的办法就是寻求劳动仲裁了。”他说。

  长期加班拿不到加班费的王先生:

  申请劳动仲裁却被当球踢

  长期加班没有加班工资、年终双薪领不到、正式员工的带薪假期也享受不到……对于今年已经35岁的王先生来说,他作为劳务派遣工的遭遇和经历同样也不堪回首。

  2007年4月2日,王先生与深圳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被派遣到一家香港公司在深圳的代表处任职销售经理,月工资标准为10010元。这份收入在深圳还算可观,但是进公司之后,大量的加班加点也随之而来。

  在他向南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材料显示,从2007年4月到2007年12月的8个月期间,王先生在公司的平时延长工作时间达174.5小时,休息日工作时间达97.5小时,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也达21小时。

  尽管王先生加班频频,但香港公司的代表一直未依据劳动法支付他加班工资。这家香港公司每年年终都会向正式员工支付双薪,相当于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但由于王先生是派遣员工,这份双薪待遇也是享受不到。

  另外,香港公司给正式员工14天的带薪年假,按工作入职时间折算,王先生可享受10.5天的带薪假期,但公司一直不安排休假,也不支付相关报酬。

  2007年12月11日,香港公司要求王先生离职,并采取威胁殴打的方式将他驱赶出办公室。

  王先生在被迫离职后,为维护自身权益,开始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人力资源公司以及香港公司代表处支付其加班费、年终双薪、带薪年假工资近6万元。

  然而在劳动仲裁中,王先生却成为“一只皮球”,被劳动派遣公司和香港公司踢来踢去。香港公司认为自己是派遣公司签订了《聘用员工合同》,委托人力资源公司聘用员工,自己无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因此不是王先生申诉案的适格被诉人。对于加班费的支付问题,香港公司认为王先生的加班证据不足。

  而人力资源公司则认为,公司与王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加班应当有用人单位的书面确认。”但王先生在香港公司的加班,没有任何一项是经过公司的书面确认,所以不可能支付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对于带薪年休假的问题,人力资源公司则认为,由于王先生工作期限不到1年,不能享受带薪休假。

  这种踢皮球的方式,也使得这次劳动争议仲裁多次调解无效,最终南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人力资源公司支付加班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10103.47元,驳回王先生的其他申诉请求。

  遭遇黑劳务派遣的毕业生张杰:

  交了250元后被撂在荒地

  劳务派遣制度下的怪状,除同工不同酬,权益受侵害维权难外,黑劳务派遣机构也大量滋生。按照规定,职业介绍所允许收取在200元以内的中介费用,但劳务派遣公司并非中介,是不准收中介费的。然而,一些劳务派遣公司谎称替众多知名公司招聘,诱求职者上钩,违规开展职业介绍中介业务,并巧立名目乱收费。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宝安、龙华、龙岗等地一些工业区附近,这样的劳务派遣公司很多,上当受骗的求职者屡见不鲜。

  今年4月中旬,毕业没多久的张杰来深圳找工作,他在网上看到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发布的一家位于福田保税区的日资硬盘企业存储科技公司的招聘信息,觉得日资企业还不错,就与这家派遣公司联系。

  第二天张杰便与几个同伴赶往位于龙华的这家劳务派遣公司指定的报名点。劳务派遣公司说,第二天就可以送厂面试,每个人交50元报名费,求职心切的张杰没有犹豫就交了。当天晚上派遣公司通知称,第二天集合然后统一进厂。

  第二天张先生赶到派遣公司指定的集合地点,发现派遣公司已一共组织11名求职者,并要求他们每人再交200元的介绍费,不交的话就不能去面试。张杰和其他10名求职者没有想太多,就都交了200元。随后,中巴车便载着他们去面试。

  途中,劳务派遣公司将他们的缴费收据全部收走,而随着车越开越远,张杰觉得情况不妙,因为车并非开往福田方向,于是张杰开始向随车的派遣公司员工询问招聘公司信息,谁知员工大发雷霆。最后,劳务派遣公司将这11名求职者拉到一个荒凉的地方撂下,称要去接另外一批人,10分钟就回来,再组织坐大巴一起去面试。然而,派遣公司的车子扬长而去后就再没回来,张杰一行在原地等了半个小时后,开始给派遣公司的员工打电话,对方在电话中说继续等,50分钟后,张杰他们再拨对方的电话时,电话关机。张杰这才真正意识到上当了。11人在这一次求职中被骗金额近3000元。

  由于相关的缴费收据均已被这家派遣公司收走,张杰他们最终维权无望。

  >>预告

  劳务派遣市场从2008年劳动法开始实施后,不到5年时间,劳动派遣制度迅速从繁荣走向泛滥,直接原因则是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支撑,同时,政府部门也在引导这种用工制度的广泛采用。从需求来看,不仅有用工单位控制人工成本的需求,同时也有规避与员工建立长期劳动合同关系的风险的需求。另外,劳务派遣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大量派遣机构诞生,也助长劳务派遣用工的泛滥。请您明天继续关注晶报的“劳动派遣调查”系列报道。

  名词解释

  劳务派遣

  简而言之,就是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劳动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再由劳动派遣机构派到用工单位去劳动。用工单位虽然用人但不管人,而劳动派遣虽然用人但不用工。用工单位与劳动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协议,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每月支付一笔劳务费用,由派遣公司来支付派遣工的工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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