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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正当时——解读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亲稳舆论引导监测室
2012-12-26

    “喂,您好,您的房子出售吗?”“我不卖房,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这是梁先生这个月接到的第12个中介电话,每当他质问对方如何获得他的个人信息[XinXi]时,电话就挂断了。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互联网领域信息[XinXi]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与梁先生有同样遭遇的人也越来越多。24日上午,关于加强网络[WangLuo]信息[XinXi]保护的决定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表明立法机关向危害网络[WangLuo]信息[XinXi]安全的行为“亮剑”。

    “个人电子信息[XinXi]权是公民[GongMin]的基本人权,关系到公民[GongMin]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立法保护公民[GongMin]个人信息[XinXi]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民法专家王利明说。

    立法回应社会需求

    “当前,随意收集、擅自使用、非法泄露甚至倒卖公民[GongMin]个人电子信息[XinXi],网络[WangLuo]诈骗、诽谤等违法犯罪活动大量发生,严重损害公民[GongMin]、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就决定草案作说明时指出,“我国有关的法律规范还比较薄弱,必要的管理措施缺乏上位法依据,与信息[XinXi]化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WangLuo]活动中合法权益的要求不相适应。”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WangLuo]法律中心主任刘德良指出:“网上非法买卖个人信息[XinXi]泛滥,凸显出依法加强网络[WangLuo]管理、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WangLuo]环境的重要性。”

    事实上,通过立法加强网络[WangLuo]信息[XinXi]保护,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声。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议案和建议,仅在今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就有442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这方面议案14件。

    为回应社会需求,从去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就推进网络[WangLuo]信息[XinXi]保护立法开展专题研究。经多方听取意见,反复研究修改,最终形成决定草案。

    “决定草案重点针对我国当前网络[WangLuo]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为加强公民[GongMin]个人信息[XinXi]保护、维护网络[WangLuo]信息[XinXi]安全提供法律依据,以适应当前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李飞表示。

    加大保护个人电子信息[XinXi]力度

    关于个人信息[XinXi]保护,决定草案明确了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GongMin]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GongMin]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XinXi]。同时,草案还对个人信息[XinXi]收集者的义务作了多项规定。

    对此,王利明认为至少有三点意义:一是保护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保障公民[GongMin]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保护网络[WangLuo]信息[XinXi]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三是规范网络[WangLuo]活动,维护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那么,如果公民[GongMin]发现个人信息[XinXi]受到侵害,该怎么办?草案作了相应的监督规定。“赋予公民[GongMin]必要的监督和举报、控告的权利,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是有效治理侵害个人信息[XinXi]安全等网络[WangLuo]违法行为,维护公民[GongMin]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李飞表示。

    严格治理垃圾短信

    在外企上班的张小姐每天手机短信不断,但大多数都是推销产品的垃圾短信。“谁来管管这些垃圾短信?”

    针对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短信、诈骗信息[XinXi]等问题,草案专门对治理垃圾电子信息[XinXi]作出相应的规定。

    “从国外情况来看,一些国家已制定相关法律对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XinXi]行为予以规范。我国电信运营商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对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XinXi]的行为予以规范、控制。”李飞表示。

    “垃圾短信和垃圾邮件严重干扰个人生活安宁,侵害个人隐私,更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短信,实施诈骗活动,侵害公民[GongMin]的合法权益。从国外来看,有的国家已经通过立法或判例,禁止发送垃圾短信。”刘德良说。

    王利明则强调,除要对电信运营商、网络[WangLuo]服务提供者进行必要规范外,还应对发布垃圾短信及邮件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追究其侵权责任。“对此种行为,公民[GongMin]有权要求停止侵害。对于侵害公民[GongMin]权利造成损害后果的,公民[GongMin]有权要求相关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加强网络[WangLuo]身份管理

    公民[GongMin]个人信息[XinXi]遭受侵害,但却因实施侵害的行为人的身份信息[XinXi]没有登记,或者登记的信息[XinXi]虚假,导致取证、查处难,是目前个人信息[XinXi]频频遭受侵害的原因之一。对此,李飞指出,有必要加强网络[WangLuo]用户身份管理。

    “实行网络[WangLuo]身份管理,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要求固定电话、手机等电信用户在办理入网手续时须提供身份证明。有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普遍要求通过立法完善这一制度。”李飞解释说。

    “这种做法是实行有限的后台实名制。”王利明表示,采取这种做法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利用手机和网络[WangLuo]上的信息[XinXi]发布,从事欺诈行为、发布各种违法信息[XinXi]的现象较为普遍。

    “需要指出的是,网上实名制的适用范围仍然是有限的,目前仅限于为用户提供信息[XinXi]发布服务,即利用信息[XinXi]发布平台提供信息[XinXi]发布服务需要使用后台实名制,例如,利用博客、BBS等信息[XinXi]平台发布信息[XinXi],必须注册实名,如果从事其他的网络[WangLuo]活动,则无须使用实名制。”王利明补充说。(记者 殷 泓 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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