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直属专用:01056292228转800   舆论引导:01056292228转802   综合治理:01056292228转805   品牌安全与提升:01056292228转808
您当前的位置:亲稳网 > 中国亲稳 > 亲稳中国 >

即刻使用亲民维稳解决方案!

发掘汇报软件

使用亲民维稳全套解决方案邀请

亲稳发掘汇报系统

打造亲民维稳之格局,以便稳中求进,是每一个基层领导的光荣使命与重要责任!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不二途径!是守住已有成果的必要前提,是继续前进的必要根基!

广西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过错问责暂行办法出台--亲民维稳网络舆情监测室
2012-10-20

    新华社南宁10月20日电(记者 张莺)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广西日前出台环保过错问责办法[BanFa],内容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等。

    根据最新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LingDao]干部[GanBu]环境保护过错问责暂行办法[BanFa]》,党政领导[LingDao]干部[GanBu]在决策、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应急处置工作中,企事业单位在从业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导致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发生的,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对党政领导[LingDao]干部[GanBu]以及企事业单位中由党政机关任命的领导[LingDao]人员实施问责。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较大以上辐射事故发生的,对党政领导[LingDao]干部[GanBu]问责。

    《办法[BanFa]》规定,因履行职责不当导致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发生的,属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LingDao]是第一责任人,承担重要领导[LingDao]责任;属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LingDao]以及相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LingDao]是主要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LingDao]责任;相关工作部门分管领导[LingDao]、内设机构负责人,企事业单位的领导[LingDao]人员是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

    自治区环保厅有关负责人称,根据《办法[BanFa]》规定,视情节轻重,问责的方式有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应当给予辞退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亲稳链接:链接亲民维稳,践行稳中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