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直属专用:01056292228转800   舆论引导:01056292228转802   综合治理:01056292228转805   品牌安全与提升:01056292228转808
您当前的位置:亲稳网 > 中国亲稳 > 亲稳中国 >

即刻使用亲民维稳解决方案!

发掘汇报软件

使用亲民维稳全套解决方案邀请

亲稳发掘汇报系统

打造亲民维稳之格局,以便稳中求进,是每一个基层领导的光荣使命与重要责任!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不二途径!是守住已有成果的必要前提,是继续前进的必要根基!

浙江三门县三政府部门因违法行政被判赔61万余元--亲稳网络舆情监控室
2012-11-21

    新华社杭州11月21日电(记者 裘立华)浙江省三门县农民何小林[XiaoLin]投资采砂矿,但在采砂期限没到以及未经合法程序的情况下,三门县国土局、水利局和横渡镇政府对其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何小林[XiaoLin]把三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248万余元的损失。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FaYuan]21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PanJue],三单位需在10日内赔偿给何小林[XiaoLin]财产损失费61万余元。

    2007年8月,何小林[XiaoLin]和三门县国土局签订了《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采矿期限为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0日。11月底,国土局为其颁发了期限为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的采矿许可证。随后,何小林[XiaoLin]采购了采砂设备,积极进行了采制砂活动。2009年10月底,三门县国土局、水利局和横渡镇人民政府向何小林[XiaoLin]作出《告知书》,声称其取得的采矿权已到期,应停止开采和加工,并于同年11月底前自行拆除、清理完场地内采砂石料设备,逾期则予以强制拆除和清理。12月15日,何小林[XiaoLin]的部分采砂设备被国土、水利、镇政府组织人员强行拆除。

    随后何小林[XiaoLin]向法院[FaYuan]提起了行政诉讼。此案由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FaYuan]指定天台县法院[FaYuan]审理。2010年7月13日,天台县法院[FaYuan]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PanJue],认为何小林[XiaoLin]为实现有偿出让合同的权益,出资添置并安装的采(制)砂设备,属原告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法定正当程序不得予以拆除和损毁。三单位对原告的采砂设备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没有证据和依据,在行政执法程序上存在瑕疵,确认三被告的行为违法。三单位不服天台县法院[FaYuan]的判决[PanJue],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FaYuan]提起上诉,台州中院于同年9月维持了天台县法院[FaYuan]的判决[PanJue]。

    行政诉讼了结后,何小林[XiaoLin]向天台县法院[FaYuan]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三单位为其受损的采砂设备负责,提出了248万余元的索赔请求。经台州一评估公司鉴定,何小林[XiaoLin]的机械设备损失为71万余元。2011年7月,天台县法院[FaYuan]一审判决[PanJue]三单位赔偿给何小林[XiaoLin]包括机械设备、沙石原料等损失合计80万余元。三单位不服,再次向台州中院提起上诉,台州中院以原判决[PanJue]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天台县法院[FaYuan]重审。

    今年11月21日,天台县法院[FaYuan]对此案作出判决[PanJue]。法院[FaYuan]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被告强行拆毁原告采制砂设备的行为已被生效判决[PanJue]确认为违法,故原告由此造成的采制砂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损失应由三被告赔偿。遂作出上述判决[PanJue]。



亲稳链接:链接亲民维稳,践行稳中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