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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1-08-27

  吴春莲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已成为当今社会重要的舆论阵地。舆论引导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就社会转型期的舆论引导问题谈点认识。

  一、深刻认识当前舆论引导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矛盾复杂交织。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和对外开放的时代背景下,舆论引导工作面临了一系列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

  (一)信息传播渠道多样化。涉检舆情,是指通过各种媒体传播的涉及检察工作、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舆情总和。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在新闻传播领域异军突起,非主流媒体、网络宽频、网络电视、手机报纸等新的信息传播渠道层出不穷。在传统媒体环境下,信息传输是单一的,受众是被动接受的。而网络为社会搭建了一个平等开放的对话空间,实现了多点传输、互动交流,受众既是信息消费者,又是传播者、生产者。信息传播渠道的多样化、传播方式的个性化、传播内容的宽泛化,使当前的社会舆论环境和社会舆论结构呈现出多层次的复杂状态,也使网上的信息可控度不断加大。

  (二)网络舆情规模化。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现实社会中的各类矛盾几乎都能在网上形成舆论热点,一些局部“小事件”被网络聚焦放大,极易引发网民的情绪大宣泄;案件的某一细节,经过网络的发酵,极易演变成为震动各界的社会热点事件。由于网上的“把关人”作用相较传统媒介要宽松很多,网络舆论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宣泄,就可以成为点燃舆论热点的导火索。

  (三)传播主体和方式多元化。随着网络规模和网民数量的扩大,社会思想多元多样多变的趋势日益明显,信息传播和舆论参与主体、参与方式日趋复杂。一是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互为推动。在不少网上热炒事件中,都是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互相作用,最终让局部问题无限“放大”。二是网上网下互动紧密。一些网民已不再满足于在网上就事论事,而是通过参与网下调查或网络串联,形成网络舆论与现实行动相呼应。三是少数商业网站参与热点事件炒作。少数媒体热衷于从网上寻找新闻,炒作社会热点,借以提高知名度。面对这些复杂现象,如果引导不善,负面的网络舆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二、加强涉检舆情引导,提高舆情应对的能力

  检察机关不仅处于维稳工作的第一线,而且也处于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如果对舆论引导不当,就会处于被动,司法个案就会成为舆论热点。为此,我们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加强和改进涉检舆情引导工作,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提高对突发事件和司法个案的引导水平。重点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正确认识媒体的地位、职能和作用。在新形势下,媒体职能的演变,要求充分尊重媒体的创造性劳动,特别是要改变“报喜不报忧”等观念和做法,为媒体发挥职能营造宽松环境、创造良好条件。妥善处理与媒体的关系,支持媒体的正当采访活动。对社会关注的案件和检察工作的重大举措以及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其他信息,通过有关媒体及时公布于众。要充分运用媒体宣传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检察队伍涌现的先进典型,争取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拥护和支持。加强检察门户站建设,增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发挥宣传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建立检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机制,积极主动地引导网络热点,占领网络阵地,增强正面控制能力,形成昂扬向上的舆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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