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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和控制思考
2011-09-16

 

    涉检网络舆情对检察机关既有正面效应,也会有负面的影响,要想缓解涉检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冲击波,就需要正确引导它,使网上涉检舆情真正反映民众呼声,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如果不牢牢地把握好舆情导向,势必会动摇检察机关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严重影响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舆情是把双刃剑,只有正确的引导和控制才能使其发挥真正的作用。检察机关对于涉检舆情的引导关系着自身的命脉,涉检网络舆情的掌握方向已经演化为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检察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冷静应对,努力把稳网络舆情的主要方向。

    一、涉检网络舆情的引导

    (一)“早说话”,第一时间抢占先机。时效性是新闻价值的重要体现,在坚持真实性的前提下,第一时间介入新闻事件,第一时间发布公正信息,突出一个“快”字,用正确的导向防止和消除各种杂音和噪音的干扰,用真实的声音挤占谣言传播空间,不仅有利于提高传播效果,而且有利于赢得舆论先机。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高度重视并切实转变观念,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这就要求我们检察机关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更要在发现涉检负面网络舆情后,及时进行发贴或跟贴,澄清事实真相,掌握主动权、话语权,进行正面引导疏通。

    (二)“敢说话”,勇于触及敏感问题和矛盾。突发事件时有发生,面对重大突发事件和舆论热点,各检察机关要勇于触及敏感问题和矛盾,及时、准确地作出深度解读或评论。掌握了舆情引导的话语权,才能有效地引导舆情。

    (三)“会说话”,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所谓舆论引导能力,实质上就是用新闻舆论改造和同化公众舆论的能力,改造公众的立场观点的能力。各检察机关要坚持用时代要求来审视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和特点,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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