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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学习推广巍山落实全员维稳试点经验——亲稳网络舆情监测室
2012-04-28

   “虎鹿做法”是东阳市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创造的并被实践证明了的成功经验。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不断变化,“虎鹿做法”也在不断深化。特别是去年以来,全市上下在学习“枫桥经验”、深化“虎鹿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维稳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健全维稳工作体系,夯实社会稳定基础。最近,在巍山镇开展了以“落实全员维稳责任,建立健全全员维稳责任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试点,通过建立健全“全员负责、全员联动、全员考评”的全员维稳责任工作机制,实现“涉稳事件发生少、发现问题调处好、社会稳定控得牢”的目标,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有力地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平安浙江”会议精神,推进“平安东阳”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东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学习推广巍山落实全员维稳责任工作试点经验,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学习推广巍山试点经验的意义


  推行全员维稳责任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学习“枫桥经验”、深化“虎鹿做法”的一项工作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干部作风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推行全员维稳责任工作是深化“虎鹿做法”,建设“平安东阳”的需要。社会转型引发的矛盾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基础性根源。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由于正进入转型期,经济结构深刻调整,利益格局深刻变动,导致各种矛盾增多,统筹协调的难度加大,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尽管2006年我市获得了浙江省“平安县市”称号,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信访工作的难度加大,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不断增强。推行全员维稳责任工作,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和谐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就地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将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推行全员维稳责任工作,是新时期“虎鹿做法”的深化,是确保东阳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保证。
  2、推行全员维稳责任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的需要。群众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内在因素。群众利益无小事,已经成为各级各部门的广泛共识。但不容忽视的是,许多矛盾的发生,往往是我们在制定或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时,处理不当,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导致群众的不满,从而引发涉稳事件。推行全员维稳责任工作,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任何方针政策的出台、措施的制订、工作的实施都要考虑到维稳工作,都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认可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好,稳定才会有根本保证。

  3、推行全员维稳责任工作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当前,我市广大干部的作风总体上是好的,但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不廉,工作不协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致使一些矛盾纠纷在初始阶段没能得到及时化解和有效控制;个别甚至添乱,加剧了矛盾纠纷的恶化。在年初的干部大会上,市委、市政府发出了“狠抓作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的号召,并把今年确定为 “作风建设年”。推行全员维稳责任工作,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维稳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全员负责、全员联动,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作风建设活动在维稳工作上的一个具体实践与主要方面。
  二、学习推广巍山试点经验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作风是根本保证”的要求,学习“枫桥经验”、创新“虎鹿做法”,不断总结巍山试点经验,全力以赴保稳定、促发展、谋和谐,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要求。通过学习推广,建立健全全员维稳责任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形成“人人各负其责、部门联动联调、考核督查有效”的工作格局,做到“涉稳事件发生少、发现问题调处好、社会稳定控得牢”,使全市矛盾纠纷总量明显下降,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大幅减少,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三)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全员负责、全员联动、全员考评”的全员维稳责任工作机制。
  1、实现“全员负责”,明确维稳工作责任。
  (1)明确领导职责。在维稳工作中,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负主要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对发生在本辖区范围内(或本部门单位职权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等涉稳问题负总责。凡发生重大隐患问题,党政主要领导都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凡涉及社会稳定问题,都要无条件提供工作保障。对发生在本市无序访、无理访、缠访的人,要责成管辖部门或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到市行政中心带人处置;对发生越级上访、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的,管辖部门或镇乡街道主要领导要向市委常委会做出解释。建立主要领导每月“信访接待日”、疑难信访案件包案制、镇乡街道领导干部对考核中“稳定系数较低的村”实行逐个包村制等制度,及时接待处置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
  (2)明确联村干部职责。广大联村干部是维稳工作的“主力军”,要把各自联系方式、维稳职责制作成“联系卡”,在所联系区域内张榜公布、发放到户。督促所联系的行政村(社区)、企业做好维稳工作,督促村主要干部履行维稳工作职责。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发现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组织就地化解。组织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群众的法律导向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反映诉求。认真做好《全员维稳责任工作手册》等维稳台账工作,对所联系的村、社区、企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及镇乡街道维稳办交办的各项维稳工作。
  (3)明确村级干部职责。村主要干部对本村(社区)社会稳定问题负总责,认真做好本村(社区)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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