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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频发“红会”清查冠名医院 确保品牌形象 2012-07-09

  有幸在网上找到与亲民维稳有关的《事故频发“红会”清查冠名医院 确保品牌形象

  一场针对中国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整肃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渐次展开。6月下旬,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发通知,该会联合卫生部,从今年6月至9月,针对全国红十字(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据了解,中国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总数2360个,在一些医疗机构申请冠名过程中,因为对其资质审核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出现“冠名乱象”。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曾表示,“整肃”行动将把“捞钱捞名”的医院从红会队伍清除,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不履行人道使命”的冠名医院,也在取缔范畴。

  在此之前,湖南省的相关专项清理行动已在去年展开,经审查,全省14个市州145家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第一批59家红十字(会)医院合格。

  在检查中,湖南省红会发现7类问题,包括误用、滥用红十字标志,个别红十字(会)医院违规使用医保或新农合资金等。

  6月4日,湖南省娄底市的“娄星区红十字医院”被当地一家省级电视媒体曝光。

  该医院位于娄底市娄星区,被指“打着免费检查‘三高’、‘四病’的幌子,高价卖药,不少中老年人上当受骗”。

  因挂有“红十字”招牌,当地“红十字会”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对此,湖南省红十字会秘书长刘迎建说,红十字会既“无奈”又“无辜”。

  6月7日,刘迎建说,早在今年4月15日湖南省红十字会的专项检查通报中,“娄星区红十字医院”已被取消了“红十字”冠名,但没有摘牌。

  专项检查,是指湖南去年底,针对全省145家冠名红十字(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整顿行动。经审查,首批合格的红十字医院59家,整改28家,包括“娄星区红十字医院”在内的16家医院被取消冠名。

  “红十字会没有执法权,取消医院的冠名后,现实操作中很难及时摘牌。”湖南省红十字会救护培训部部长陈希武说。

  今年6月上旬,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发通知,该会联合卫生部,从今年6月到9月,一场面向全国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检查的评估工作展开。

  双峰县医疗事件

  患者遵医嘱,随即进行短波理疗,以致阴茎烧焦,造成五级伤残

  中国红十字会6月发布严查通告之前,2011年开始,湖南省红十字会已暂停医院冠名“红十字”的审批工作,“没有批复一家”。

  据记者调查,这与该省近些年基层红十字(会)医院事故频发有关。

  湘南一县红十字会秘书长证实,最近两年,红十字(会)医院医疗事故增多,“比较典型的是去年上半年通报的‘双峰县事件’”。

  据“湖南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信访事项有关情况的通报”显示,2010年9月13日,娄底市双峰县一名19岁男子,在双峰县电视台播放的医疗广告和县公安局110《民警提示》的医疗宣传资料引导下,到“双峰县红十字会医院”做阴茎包皮切除手术。

  包皮切除后,该医院认为该男子还患有前列腺炎,要求一并治疗。患者遵医嘱,随即进行短波理疗,以致阴茎烧焦,造成五级伤残。

  2011年3月31日,湖南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对此事件进行批示,经调查组实地调查发现,手术麻醉和护理人员吴荔没有任何资质,实施包皮切除术的刘强亦无行医资质,“双峰县红十字会医院”也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是一家非法医疗机构”。

  最终,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由无执业许可的非法医疗机构和无执业资格的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非法行医造成的典型刑事案件。

  同时,通报还指出,双峰县多名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政。

  通报明确指出双峰县红十字会的责任:“县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未经省市红十字会批准同意,于2006年1月20日擅自同意该机构悬挂红十字会招牌(直到省联合调查组走访现场时仍在悬挂),严重地误导了患者。”

  调查组还指出“县医保局为该非法医疗机构,草率办理了定点医保单位资质,为误导患者起到了强化作用。”

  “双峰县红十字会医院”事件被通报后,2011年6月,湖南省各地市州红十字会召开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对冠名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免费碎石”套取新农合资金

  相关部门发通知,严禁将“游走性体外碎石项目”纳入新农合补偿范畴

  在无资质的“双峰县红十字会医院”被通报不久,2011年7月,湖南当地媒体又曝光资质合格的“永顺县红十字会博爱医院”,涉嫌运作“免费碎石”项目套取新农合资金。

  据媒体报道,该医院法人代表为永顺县红十字会会长唐泽胜,但真正的经营者是田宗铭等7名股东。

  2004年,田宗铭与人合办永顺县“红十字会”门诊部,后改为医院。医院使用县红十字会的牌子,每年缴给县红十字会3万元。

  2008年底,田宗铭与湘西州红十字会签订协议,每年缴纳3万元管理费,承办“永顺县参合农民泌尿系结石治疗服务项目”,在永顺县开展免费义诊——“游走性体外碎石治疗活动”,永顺县新农合资金以每人次450元的标准支付诊疗机构。

  2009年1月至2011年1月,永顺县总计7500人次接受体外碎石治疗,县新农合资金共支付338万元。

  不久,湖南省卫生厅收到关于永顺碎石诊疗项目的举报材料,2011年5月26日至28日,省卫生厅合作医疗管理处处长王兵带队,省州两级联合调查组前去调查。

  王兵介绍,经调查,发现该项目存在问题:其一,存在过度医疗现象,随意扩大碎石范围,“可碎可不碎的也碎了,不能确定有结石的也抓着碎了”;其二,操作过程不规范;其三,永顺县合管局对这个项目的操作及资金审核等方面存在漏洞。

  2011年6月7日,湖南省卫生厅印发《关于严禁将游走性碎石项目纳入新农合补偿范畴的通知》。王兵说,针对永顺碎石诊疗项目,对不合理支出的新农合资金要追回,对相关责任人要处理。

  针对此事,“时任湖南省红会会长高度重视,批示对全省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集中整治。”湖南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说,2011年12月-2012年1月,湖南开始对冠名医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

  整治范畴为:经省红十字会同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冠名“红十字(会)”的医疗机构;未经省红十字会同意,擅自加挂“红十字(会)”冠名的医疗机构;其他滥用、误用“红十字”标志的行为。

  整治内容包括:红十字(会)医疗机构违规出租、外包科室,非法套取医保、新农合资金,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超范围执业、违法虚假医疗广告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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