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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贵”问题仍突出 国家多管齐下促“减负” 2012-07-11

  百姓心声

  低收入群体一旦得了大病,社会帮助是不得已的办法,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靠医保水平的提高。

  中医的“简、便、验、廉”等特点,在缓解看病贵方面独具特色和优势,应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

  取消以药补医是个好政策,但是千万不要按下葫芦起来瓢,药费下去了,检查费、器械费再涨起来。

  作为医生,要体谅患者的不易;作为患者,也要体谅医生的辛苦。只有将心比心,用心换心,医患关系才能走向和谐。

  应该看到,当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还主要在基层实施,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的人越多,这一制度的成效就越明显。应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构筑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培养更多的全科医生,增强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患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同时,通过减免诊疗费用、提高报销比例、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等政策,进一步降低基层诊疗费用,吸引更多患者就医。

  浙江省在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补偿政策,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 公立医院改革如何促公益

  在连续两年涨幅超过6%以后,2011年公立医院病人就诊费用涨幅明显下降,按可比价格,次均门诊费上涨3.4%,人均住院费用上涨2.6%。

  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中,公立医院占据着主体地位,承担的服务量占全国医院总服务量的90%以上。长期以来,由于政府投入不足等原因,公立医院形成了“以药补医”的模式,公益性淡化,趋利性增强,导致医疗费用大幅攀升,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可见,公立医院改革是整个深化医改的关键环节,也是解决看病贵必须打好的一场硬仗。

  权威声音

  “以药补医”是当前亟须割除的毒瘤

  陈竺(卫生部部长):当前医疗卫生领域最需要革除的机制弊病,就是“以药补医”,它推动了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造成了药品滥用,扭曲了医务人员行为,腐蚀了队伍。“以药补医”不革除,医改补再多的钱也堵不了这个黑洞。

  深化医改以来,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过程中,很多地方积极探索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在降低医药费用方面推出一系列举措。比如,安徽芜湖市推进医药分开,四年间累计减轻群众药费负担1.6亿多元;陕西子长县加大政府补偿力度,打造群众满意的“平价医院”。2012年,在17个国家试点城市继续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还将在300个左右的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力争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并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深度解读

  17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东北2个:辽宁鞍山、黑龙江七台河;

  东部6个:北京、上海、江苏镇江、福建厦门、山东潍坊、广东深圳;

  中部5个:安徽芜湖和马鞍山、河南洛阳、湖北鄂州、湖南株洲;

  西部4个:贵州遵义、云南昆明、陕西宝鸡、青海西宁。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首先要明确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的、承担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公立医院改革的根本方向,就是要改变长期存在的逐利行为,使其回归公益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改革的总体目标、制度设计、政策措施,都要充分体现和突出公益取向。

  2012年5月,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首次试设“药事服务费”,按医师职级不同分别收取42元到100元不等的费用,其中医保报销40元。在设立药事服务费的同时,医院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全部取消。

  增政府投入。既然公立医院姓“公”,政府就要承担投入的责任。而目前政府直接投入一般只占公立医院总收入的6%—8%,仅靠这些投入,很难保证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转。必须加大政府投入,增加对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业务经费、人员经费等的补助,为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提供保障。“十二五”医改规划明确规定,地方政府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中央财政予以一定补助。

  政策传真

  2012年5省区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近年来,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从药品购销、收支管理、支付制度以及加成政策等环节入手,探索了多种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的具体做法。据卫生部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市共600多家县级医院启动了综合改革试点。2012年将有浙江、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5省区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破“以药补医”。这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也是降低医院医药费用的关键。当前,医院收入主要靠药品销售加成,药费高而医疗服务价格明显偏低。为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做到一“降”一“升”。“降”就是要在成本核算基础上,逐步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升”就是要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升”的费用更多地由医保支出,不增加群众自付负担。总体上使医药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按病种付费是目前国际公认较为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是将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住院患者,分入若干病组,限定治疗的最高金额。这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促进医院节省医疗成本。2011年7月以来,北京、山东等地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

  建公益机制。长期以来,公立医院在运行管理上形成了与“以药补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必须在体制机制上除旧布新。比如,在管理体制上,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在分配机制上,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患者满意度作为评价医生的主要标准,切断医生收入与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的利益链条。在支付制度上,采用总额预付、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引导医院主动控制成本。

  在强化政府办医责任的同时,也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这有利于激发公立医院改革的内在动力。应进一步消除政策障碍,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 如何强化医药监管控费用

  医药卫生行业是一个十分特殊的行业。一方面,它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它的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造成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普通群众很难对医药服务行为和价格作出准确判断。事实证明,仅靠市场自发调节和行业自律,难以完全杜绝不合理诊疗、不合理收费等现象的发生。因此,必须加强政府监管,让群众安心、放心地接受医疗卫生服务。

  政策传真

  国家发改委降低部分药品价格

  2012年5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调整部分消化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53个品种,3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17%,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22%。此次降价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30多亿元。

  近年来,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外部监管,取得积极成效。比如,与公立医院签订控制医药费用工作责任状,把控费工作与对医院的补助、考核等挂钩;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等。这些举措,对于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降低医药费用。

  大力规范和整顿药品流通秩序。针对目前药品流通环节秩序混乱的问题,要积极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积极发展现代药品物流和连锁经营,降低流通成本。加强产供销各环节的监管,杜绝旧药“高价复出”。推行阳光招标采购,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

  强化对医疗机构运行的监管。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对医疗机构布局和规模进行科学规划,抑制公立医院盲目扩张,禁止举债建设、转嫁费用到患者身上。加强对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将其所有财务收支统一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堵塞收支漏洞,降低服务成本。继续推动医药费用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专家点评

  解决药价虚高需打破“气球效应”

  王虎峰(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环节,其利益分配是连通的、游走的,就像个气球,你从这边挤,它又从那边冒出来了。必须统筹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改革、监管、调控,这样才有可能理顺、打通从上游到下游的整个医药生态链,把药价真正降下来。

  规范医务人员从医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加强对收受患者红包、药品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同时,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

  古语说,“良医治未病”。降低群众医药负担,还要重视预防保健,努力使群众少得病。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强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宣传,做好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工作,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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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病贵”问题仍突出 国家多管齐下促“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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