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直属专用:01056292228转800   舆论引导:01056292228转802   综合治理:01056292228转805   品牌安全与提升:01056292228转808
您当前的位置:亲稳网 > 中国亲稳 > 亲稳行业 > 亲稳房地产 >

即刻使用亲民维稳解决方案!

发掘汇报软件

使用亲民维稳全套解决方案邀请

亲稳发掘汇报系统

打造亲民维稳之格局,以便稳中求进,是每一个基层领导的光荣使命与重要责任!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不二途径!是守住已有成果的必要前提,是继续前进的必要根基!

宁德明确保障房申请人办房产证明不得收费--亲稳舆论引导监测室
2012-09-21

  宁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近日下发通知,对出具房地产证明[ZhengMing]费收费项目和标准作出规定,并明确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危房)改造的申请人出具房地产证明[ZhengMing](含无房证明[ZhengMing])不得收费。

  通知指出,依法设立的各级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或房地产权属登记机构,可向利用房地产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利用房地产档案收费包括档案保护费、查阅档案咨询服务费和出具房地产证明[ZhengMing]费。其中,查阅档案咨询服务费(含电子档案、登记簿查询)收费标准为每份10元。出具房地产证明[ZhengMing]费收费标准为:个人房产,住宅每份80元,非住宅每份200元,办土地证而需出具的证明[ZhengMing]每份10元,用于办理户籍迁移的产权备案证明[ZhengMing]每份20元;单位房产,住宅每件300元,非住宅每件400元,办土地证而需出具的证明[ZhengMing]每份100元。出具无房证明[ZhengMing]为每份20元,不得按人或房屋套数、房屋登记信息条数分别收费。

  通知中明确了,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危房)改造的申请人出具房地产证明[ZhengMing](含无房证明[ZhengMing])不得收费。已收取出具房地产证明[ZhengMing]费的,不再收取查阅档案咨询服务费。除法律、法规规定产权人需提供产权证明[ZhengMing]外,房地产转让或变更行为不得收取出具房地产证明[ZhengMing]费。(记者 林珺)



亲稳链接:链接亲民维稳,践行稳中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