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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亲稳舆论引导监测室
2013-02-22

  制发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12-8-20编号:青政发〔2012〕42号标题: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9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的意见》(鲁政发〔2009〕17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09〕31号),精心组织,全力推动,启动村庄改造[GaiZao]项目322个,开工建设[JianShe]农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11个,新建农村住房22.1万户,改造[GaiZao]农村危房2.2万户,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的意见》(鲁政发〔2012〕21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我市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科学规划、配套建设[JianShe]”原则,通过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推进全市村庄实现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由平房向楼房、村庄向社区“三个转变”,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耕地向规模化经营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建设[JianShe]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二)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的意见》,继续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城中村改造[GaiZao]型、小城镇集聚型、新社区建设[JianShe]型、农村经济适用住房型、危房改造[GaiZao]型等五种类型住房建设[JianShe]。

  (三)工作目标。

  1.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从2012年起,每年集中新建农村住房2.5-3万户,2015年基本完成全市城中村改造[GaiZao]工作。

  2.农村危房改造[GaiZao]。2012-2015年改造[GaiZao]危房2万户。做好危房改造[GaiZao]与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的衔接,重点改造[GaiZao]城市和小城镇规划区以外且2015年前难以进行村庄改造[GaiZao]的危房,主要对象为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对改造[GaiZao]范围以外但确需改造[GaiZao]的危房,五市政府应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加以解决。

  3.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JianShe]。紧密结合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改造[GaiZao]项目,统筹配套建设[JianShe]村镇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或秸杆气化、通信、管道燃气、集中供热、园林绿化及科教文卫等设施。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以改善民生为主线。要以人为本,施惠于民,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尊重、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要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和危房改造[GaiZao]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确保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村庄规划、补偿方案、分配标准和危房改造[GaiZao]标准要进行公示,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农村危房改造[GaiZao]工作要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最贫困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进一步完善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村庄改造[GaiZao]中要充分考虑村庄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预留集体发展用地,实现广大农民得实惠,集体经济得发展。

  (二)坚持以规划为先导。五市要根据本市总体规划,结合实际调整完善城镇体系规划,进一步确定各类村庄的区位和规模,并科学编制村庄改造[GaiZao]、农民经济适用房建设[JianShe]和危房改造[GaiZao]规划,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时序。在2012年9月底前,完成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三年(2013—2015)规划编制工作,并报市城乡建设[JianShe]委备案。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每年11月底前将次年的计划报市城乡建设[JianShe]委。

  (三)坚持高标准建设[JianShe]。城中村、小城镇驻地村庄改造[GaiZao]和农民经济适用房建设[JianShe]要坚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JianShe]、分步实施”的原则,与城市旧城区改造[GaiZao]和小城镇建设[JianShe]相结合,与重大项目建设[JianShe]相结合,配套建设[JianShe]基础设施、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要同步配备水、电、路和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农村危房改造[GaiZao]项目要建立危房改造[GaiZao]台账和档案管理制度,并以市为单位统一门牌标识,统一改造[GaiZao]标准,统一进行检查验收。要结合“建材下乡”,加快新型节能材料、节能环保新技术在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中的应用。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浅层地能等节能环保适用技术,开展农村节能建筑示范工作。

  (四)坚持严要求管理。要把农房集中建设[JianShe]改造[GaiZao]项目纳入工程建设[JianShe]程序,由县以上建设[JianShe]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管,在项目选址、地质勘察、建筑设计、施工组织、建材选用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规范农房工程档案记录、收缴和归集,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做好确权发证工作。对农村住房,由国土资源、城乡建设[JianShe]部门根据土地性质,依法核发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切实保障农民住房财产权。村庄整合改造[GaiZao]建设[JianShe]的农民住房,涉及占用国有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注明集体土地)。对腾退、调整和改建前后的土地,在村民协商、处理好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依法确定土地权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青岛市城中村改造[GaiZao]和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农村住房和危房改造[GaiZao]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JianShe]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建立完善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多部门联审联批,提高审批效率。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政策支持、资金补助。对纳入国家危房改造[GaiZao]计划的农村危房,市财政按照平均每户8000元标准安排配套资金。同时,各级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的意见》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的实施意见》落实各项政策,支持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工作。城中村改造[GaiZao]、小城镇驻地村改造[GaiZao]、农民经济适用房建设[JianShe]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由各市在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权限内制定本地扶持政策。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要积极利用好国家“城镇建设[JianShe]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JianShe]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逐步扩大挂钩范围和规模。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督查力度。市城乡建设[JianShe]委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抓好督查,并会同市财政部门抓好资金的使用管理,市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住房建设[JianShe]与危房改造[GaiZao]考核力度,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采取现场督导、定期调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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